河南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基本情况简介
一、河南留学人员创业园简介
河南留学人员创业园成立于1998年1月,由省人事厅、市人事局和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建立,2002年7月国家人事部复函同意与省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中国河南留学人员创业园正式成为河南唯一、全国十四家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之一。创业园的基本功能为产业化功能、示范功能、聚焦功能和服务功能。留学人员创业园按照“板块经营、自主决策”的发展思路,使园区真正成为河南省对外开放、吸引人才、吸引技术的窗口和基地,形成高新技术项目、人才、信息的聚焦地和辐射源。
河南留学人员创业园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京广铁路、陇海铁路、京珠高速公路、310国道、107国道、环城公路环绕四周。距郑州新郑国际机场22公里,距陇海线上的圃田车站3公里,距郑州铁路一类口岸郑州东站1.5公里,距郑州公路货运中心站2.5公里。至天津、青岛、连云港港口铁路运输最多不超过12小时。截止目前,创业园共吸引来自美国、日本、德国、荷兰等国的留学人员企业25家,项目涉及电子信息;软件、生物工程、光电一体化、新材料技术等领域,已经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前景。目前,正在规划建设的留学人员创业园二期工程占地221亩,计划投资8000万元建设15000平方米的创业大楼、2000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和5000平方米的留学生公寓。
进区企业不仅享有国家赋予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政策优惠,同时还享有河南留学人员创业园在税收、土地、创业基金等方面的更多优惠。我们将以最优的服务、最优的投资环境迎接海内外学人!
二、河南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
(一)、下列人员可在园区内创办留学人员企业:
1、得国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的。
2、在国内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到国外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研修一年以上的。
3、出国留学并取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或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
4、其他符合规定的。
(二)、留学人员可在园区依法设立外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其他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性质的各类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科研、开发、生产、加工、贸易、咨询和相关产品销售。
(三)、合资、合作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留学人员须是企业的股东,在企业所占股份应在25%以上;或者作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为企业提供项目来源、技术支持或经营管理。
(四)、主要优惠政策:
1、工商:留学人员可持外国护照或国外长期居留证1万美元起直接注册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凭中国护照或中国身份,首期以10万元人民币起可直接注册内资企业。
2、税收:留学人员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五年内,由园区扶持基金按年度给予企业相当于企业纳税额入库后区级财政留存部分的30-50%金额的资金扶持。
3、资金扶持:设立创业基金,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扶助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或进行科研开发。对优秀项目的无偿资助资金一般在5-10万元,贷款贴息一般不超过10万元。
4、用房:租用由园区提供的办公用房,第一年按公告价的30%计收租金,第二年按公告价的50%计收租金,第三年按公告价的70%计收租金。租用园区提供的标准厂房,根据租用面积免费提供办公用房,生产用房租金,第一年按公告价的50%计收租金,第二年按公告价的80%计收租金。
5、地价:留学人员企业在园区内购地建厂,地价比照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执行,在公告地价的基础上优惠30-70%。
6、如果工业项目从开工建设之日起程4年内每亩地实现税收开发区实际留成金额达到5万元/年,按照项目单位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
7、园区内的企业行政事业性实行零收费,省及省以上费用由开发区财政代企业上缴。
8、取得博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在区内购买住房,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6万元,其他人员一次性补贴3万元。
9、留学人员由于工作需要而往返国外的差旅费和部分生活费,可申请资助。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2人/次。
(五)、组织和帮助企业申报国家、省、市政府部门确定的各类产业发展、人才资助计划和基金,取得政府部门的资助。
(六)、留学人员企业除享受本办法规定优惠政策外,还享受开发区对企业现行的其他优惠政策。
三、项目需求:
(一)、凡公派、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访问学者、进修人员(一年以上),包括获得国外永久居住权、留学回国再入境资格的人员均可申请进驻创业园办企业。
(二)、申请进驻企业的主要创办者或技术牵头人是留学人员。
(三)、申请人拥有创办企业所必须的注册和营运资金、技术项目、专业从业人员。
(四)、从事以下研究:电子信息技术;新型食品开发、加工技术;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现代通讯技术;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材料科学和新材料科学;新能源;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新医药技术等。
(五)、技术项目有商品化的可能,有产业化、国际化的前景。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第五大街交叉口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分局四楼408室
邮编:450016
电话:086-371-6786588、6786288; 传真:086-371-6786588
联系人:郭浩宁、常裙旗
电子邮箱:
ocss@zz-economy.gov.cn
园区网址:
http://www.zz-economy.gov.cn/new/xinwen/readclass.asp?typeid=12&BigClassid=15&smallclassid=80